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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展徵件 1. 作品題材:不限、但不為反國策、善良風俗,以及未曾發表之作品。 2. 作品規格: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連作不收)規格限長邊14至15吋,短邊不限(並附5x7相片乙張或檢附至少3000x2400dpi之電子圖檔,以編印影集用,無電子檔案者請與總幹事連絡,作品須貼上展覽用參加表),以下所附。 3. 參加限制:本會會員限代表本會參加,違者取消參賽資格。本會博、碩學會士免審,其他由本會敦請評審老師審議作品是否參展。 4. 參加費:每張800元(原參加費1200元,本會補助400元)。 5. 獎 勵:全國優秀作品十名:由主辦單位各頒獎座乙面,防潮箱壹台。 6. 收件截止日:99年7月15日前送達本會會務中心(嘉義市杭州三街46號)。 7. 參加獎:凡參加者,由主辦單位致贈精美紀念狀及聯展影集壹本。下載報名表格
※未使用本參加表者,大會不於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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