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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庫順天宮」第一屆全國攝影比賽活動簡章 一、宗 旨:為發揚全民宗教文化藝術、推廣民俗藝術文化、並提倡正 當休閒娛樂、發揚媽祖慈悲之精神、留下繞境活動的見證,特舉辦本次活動 二、主辦單位:土庫順天宮管理委員會 三、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 土庫鎮公所 四、承辨單位:雲光攝影俱樂部(TEL05-6621328)(0912-978253鍾老師) 五、活動日期:自民國99年即日起至99年05月8日止(農曆3月25日) 六、地 點:雲林縣土庫鎮中正路109號 電話:05-6622658 傳真: 05-6627987 七、題 材:順天宮媽祖廟神像、景觀及媽祖繞境(農曆3月23日) 活動期間之記錄與活動之過程,各類起承轉合藝術表現,配合節慶活動之特色為攝影題材。【附活動時間表】 八、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藝術之人士均歡迎參加 九、作品規格:一律以6吋×8吋之彩色照片參賽 《數位相機以800萬畫素以上為主》【連作不收】 十、收件地點:雲林縣土庫鎮中正路109號收 十一、收件日期:民國99年05月13日止 以收到為準 十二、評審日期:民國99年05月16日上午9點在順天宮文化大樓 【公開評審】 十四、評審委員:主辦單位將邀請五位攝影名家參與評審 十五、得獎公佈:99年5月18日公佈在順天宮網站,並具函通知得獎人。 十六、頒獎日期:99年5月22日(週六)在順天宮頒獎 十七、獎 勵:金牌獎 1 名:獎 金 30000元 獎杯乙座 銀牌獎 1 名:獎 金 20000元 獎杯乙座 銅牌獎 1 名:獎 金 10000元 獎杯乙座 優選獎15名:獎 金 1000元 獎杯乙座 佳作獎30名:獎 金 600元 獎牌乙座
附則 1 凡參賽作品須詳填報名表格資料,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方,報名 表格可自行影印使用。 2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如有電腦後製或合成、冒名頂替、抄襲、仿冒、拷貝者,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杯、獎品等,作者不得異議,若有不法者請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獎位不予遞補。 3 金、銀、銅等獎位,每人限得一獎。 4 參賽作品必須是於本次活動期間內,確實在順天宮廟區、繞境活動拍攝,如遇不可辨認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處理,不予評審,作者不得異議。 5 凡得獎作品,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宣傳、廣告、刊印、展覽、上網路之權利,不另給酬。 6 未入選作品均不退件,若須退件請自備信封貼足郵票或於評審日起一個月內自行取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 7 入選佳作獎以上之作品,作者應無條件提供原作底片(數位檔),供主辦單位使用。 8 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將盡保護之責,唯若遇天災地變之人力不可抗拒者除外。 9 凡未入選作品,若經主辦單位選用,比照佳作獎辦理。 10 凡參加本次攝影比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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