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0年5月30日前(郵寄則以郵戳為憑)。
二、
參賽資格:
對象不拘,凡對攝影有興趣者皆可報名
三、
活動題材:本公司新辦公大樓
地點:嘉義縣朴子市德興里新吉庄536號
四、
活動辦法:
1、以6×8吋之彩色照片、參賽作品以10張為限,連作不收。傳統或數位相機之作品皆可參賽,照片背面貼妥報名名條, 並請註明為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
2、作品不得格放、不得人工加色、不加框線、不得電腦後製、不得合成、不留白邊、不得接圖、不得翻拍拷貝及裝裱,連作不收,且需為未曾公開發表、參賽之作品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3、凡得獎作品,一般相機須交付135以上(含135)、正片或負片;數位相機須交付原始數位圖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數位攝影作品請以 800萬畫素以上之相機拍攝,規格為JPG或TIFF檔。獲獎作品應於公告後7日內,交付底片、或數位電子原始檔審核(需保留相機相關原始檔案),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在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
4、參加作品請掛號交寄並用硬紙板保護或直接至本公司臨櫃交寄。
5、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拒力之意外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參賽作品須本人及未公開之作品,如經異議或檢舉有冒 用、抄襲、拷貝事項,主辦單位有權審查,如屬實者取消參賽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遞補,該項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與本公司無關。
7、金、銀、銅牌奬,每人限得一獎,入選以上作品應於評審後一星期內繳交得獎底片或原始數位檔及戶籍證明(如身份證影本),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8、得獎者依法規定需扣繳稅額者,由本公司代扣。
9、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使用權,並有刊登,重製,展覽,發行,印製之權利,不另行通知和計酬,得獎作品仍保有姓名表示權。
10、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相關活動訊息請閱公司網站,簡章可直接下載和自行影印。
11、獲獎作品擇期於本公司展覽。
1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另有活動,主辦單位得解釋修正,並公告於公司網站。公司網址: http://www.tycable.com.tw/
13、本活動連絡人:TEL:3100999 蔡小梅
分機228
陳英娟 分機223
五、
評審重點:
(一)
日期:6 月 3 日( 星期五 ),名額:33名。
1.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評審。
2.評選地點:本公司會議室公開評選。
(二)
經由評審評比總分,評審委員討論決定名次,選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佳作。
(三)
如經評審決定品質未達水準者,得以從缺。
(四)
本活動預計6月10日(暫定) 舉辦頒獎儀式,地點及領獎程序,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
六、
獎勵方式:
金
獎:獲頒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狀乙紙,各1名。
銀
獎:獲頒獎金新台幣7千元及獎狀乙紙,各1名。
銅
獎:獲頒獎金新台幣5千元及獎狀乙紙,各1名。
佳 作:各獲頒獎金新台幣1千元及獎狀乙紙,各30名。
|
大揚100年度『大揚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 |
|||
|
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同意將參加大揚100年度大揚之美攝影比賽獲獎作品及原稿底或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大揚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謹此聲明。 著作財產權讓與人簽章: |
|||
|
作者姓名 |
|
連絡電話 |
|
|
戶籍地址 |
|
||
|
主題 |
|
||
|
內容簡述 (100字入內,評分計分) |
|
||
|
作品規格 |
□ 傳統底片 □ 正片
□數位相片 |
||
(請將此報名表黏貼於作品左後下方)